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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杂烩 2022-03-22
所谓带薪年休假,就是休假期间照发工资的年度休假。国务院早在2007年12月14日就颁布了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,自2008年1日1日起施行,至今已经13年了。让我们来看看国务院对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有什么样的规定。
一、哪些人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?
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第2条规定:“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,享受带薪年休假(以下简称年休假)。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”。第3条规定:“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,年休假5天;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,年休假10天;已满20年的,年休假15天。国家法定休假日、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”。由此可知,我国的劳动者,只要是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,基本上都可以享受年休假。那种认为只有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大公司、大企业才有年休假的看法是一种误解。其实,民办非企业单位(如民间团体)的员工、个体户的雇工只要连续工作一年以上,也享受年休假。
二、哪些情况不能休带薪年假?
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第四条规定: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:
(一)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,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;
(二)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;
(三)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,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;
(四)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,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;
(五)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,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。
三、年休假怎么安排?
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第五条规定:“单位根据生产、工作的具体情况,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,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。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,也可以分段安排,一般不跨年度安排。单位因生产、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,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”。这就是说,职工带薪年休假,应当由单位统筹安排。职工休假先要有休假计划,再由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,考虑职工个人意愿,统一安排适当的时间休假。不是自己想什么时间休就什么时间休。
四、应休未休的年休假有工资报酬补偿吗?
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: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,经职工本人同意,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。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,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%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”也就是说,因为单位的原因,如果你没有休年休假,除你工作期间已领取了正常工资以外,单位应当按你应享受的休假天数再补偿2倍的工资。
亲爱的条友,你真正享受到了带薪年休假待遇了吗?你对年休假规定有什么看法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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